政策放寬!湖南人7種情形可遷戶口回村
時間:2024-03-28 08:16 作者: 點擊:次
為了進一步創新戶政管理工作,方便群眾更好更快地辦理戶政業務,,湖南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其中包含放寬農村地區落戶政策,戶口從農村遷出了,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戶政
3月27日訊 (全媒體記者 王智芳 視頻來源 相伴)2016年2月3日后戶口由農村遷往城鎮的,可申請遷回原地了。為了進一步創新戶政管理工作,方便群眾更好更快地辦理戶政業務,3月26日,
湖南省公安廳召開
新聞發布會,推出七項便民利企服務舉措,其中包含放寬農村地區落戶政策。
戶口從農村遷出了,還能遷回嗎?
“夫妻投靠、未成年人子女投靠、大學生畢業回原籍、離婚回原籍、退伍軍人回原籍,憑農村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遷入!笔」矎d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戶政處處長王璋介紹,新舉措明確,放寬農村地區落戶政策。
2016年2月3日我省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后,將戶口由農村地區遷往城鎮地區的戶籍人口,可以憑居民戶口簿,申請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落戶。原遷出家庭戶因全戶遷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經當地親友家庭戶的戶主同意,可以在當地親友家庭戶落戶;無親友家庭戶接受其入戶的,可以在當地村(居)委會公共集體戶落戶;依法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并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公民(含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的共有人、家庭成員),可以憑不動產權屬證書,申請將戶口遷入農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一審:楊露 二審:盧小偉 三審: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