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開庭審理
時間:2023-03-02 00:11 作者: 點擊:次
全媒體見習記者 王普,原告邵陽市生態環境局訴山西臨汾市某有限公司,該突發事故造成乘車人員受傷,事故發生后,回填復墾等有效措施,經湖南云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
3月1日訊(全媒體見習記者 王普)2月28日上午,
湖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在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原告邵陽市生態環境局訴山西臨汾市某有限公司、保險公司等被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起訴相關主體以有效修復生態環境,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起訴。
2021年6月12日5時30分,320國道隆回縣南岳廟鎮南清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臨汾市某物流公司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及其掛車失控駛出道路與電桿相撞后側翻至路外農田。該突發事故造成乘車人員受傷,柴油泄露21.38噸,污染了農田土壤、地表水及西洋江南岳廟段下游水體。
事故發生后,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啟動了應急預案,采取了阻隔污染源、清除污染物、回填復墾等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大型環境污染。經湖南云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分析評估,案涉生態環境污染事件的損失金額為847035.35元。
邵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啟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程序,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鑒于被告拒不履行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義務,為此,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案情復雜、爭議較大,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